政治委员这个职务的设置,在古今中外的军队里仅见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红军、八路军),苏联红军的政治委员与我们的不同,他不是同级党委的书记,只是负责政治工作,不是同一级部队的主官,他们实行的仍然是一长制,就是军事主管负责制。而我军是两长制,以团为例,就是团长和政治委员同为这个部队的首长,都是主官,政治委员一般都是担任这个部队党委的书记,而团长是副书记,同时党的军队的绝对领导实行的是“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统一的,指的是这个部队的方方面面都管;集体领导下的,是指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如作战问题、干部任用等等;首长分工负责,指的是团长和政治委员分工对部队的工作分工负责,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军事主官决定,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政治委员决定,但都必须对党的委员会和上级负责,事后报告,接受检查。这一制度,对预防军阀割据,军队个人化等,对于保持和增强军队战斗力都具有根本的意义。这是毛泽东创建军队的一大创举。1989年,春夏之交的那场风波中,解放军某军军长不执行军委关于赴北京平暴的命令问题发生后,就是这个军的政治委员带领部队去完成任务的。如果没有这个制度,这个军很有可能就不会去执行这个任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