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7-9 22:02   全显示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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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愿多杀10个,也不错过一个
不同意这句话,杀的目的不是为了杀,而是为了不杀
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能有侥幸心理
新加坡有鞭刑,可是人家是少有的文明城市
如果你真爱这个论坛,你发现错误,第一反应应该是知会管理吧
个人观点

不想建楼,其实网络不比现实只是对自己放松要求的借口
还是要到处对自己要求严格点,很小坏的习惯会不知不觉蚕食自己的好东西的

[ 本帖最后由 ctgametest 于 2008-7-9 22: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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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7-10 12:07   全显示 2楼
引用:
原帖由 迷情处女 于 2008-7-10 09:46 发表
我记得国外的ATM机子上取钱也出现双倍取款的情况,就是你取100她给你200,这是机器问题。所以银行要负责,
而不是让取钱的人负责,如果是论坛本身的问题,我觉得你犯这样的错不能吧责任放在你身上,论坛应该深思自己 ...
不过如果你把200都拿走了,那就是你的错了
而且这种情况好象有义务通知银行的
就象看到有人受伤不予理睬造成伤者未得到及时的救治死亡的ms要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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