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然而,近段时间以来,针对钓鱼岛问题,日本可谓挑衅动作频频,近日,日本更是罕见行动,允许其海上自卫队在钓鱼岛对中国军舰开火。当地时间12月23日,日本《读卖新闻》消息称,日方多名政府相关人士透露,日本海上保安厅与海上自卫队举行了联合演习,模拟发令“海上警备行动”的情况。在“海上警备行动”下,海上自卫队在一定基准下可以使用武器,海保和海自针对中国军舰举行联合演习的情况非常罕见。日媒指出,演习中将东京都伊豆诸岛中某特定岛屿设想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保的巡逻船要求驶向该岛的“中国军舰”变更航线无果,“海上警备行动”命令被发出,海自的护卫舰“阻止”“中国军舰”接近该岛。
除演习外,当地时间12月20日,一些日本右翼分子还驾驶了两艘所谓渔船,闯入钓鱼岛附近海域,在钓鱼岛东南方向16海里开始非法捕捞。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一天,即12月19日,中国海警出动了3艘战舰,在钓鱼岛海域实施巡航。日媒认为,这是日本右翼分子驾驶船只实施的新一轮挑衅。日媒当时还指出,在中国海警战舰成功驱离日本右翼分子驾驶的船只的同时,日本海上保安厅也出动战舰,干扰中国海警战舰,“中日双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再度出现紧张的对抗”。
需要强调的是,针对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挑衅行径,中方早有准备,日方所作所为丝毫改变不了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客观事实,中方维护钓鱼岛领土主权的决心坚定不移。今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该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海警法》相关规定,对于一些外部势力的蓄意“挑衅行为”,中方已有权开火。
例如,《海警法》中规定,外国船舶进入我国管辖海域非法从事生产作业活动,拒不服从停船指令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接受登临、检查,使用其他措施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经警告无效的,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使用手持武器;另外,在执法船舶、航空器受到武器或者其他危险方式攻击,以及处置海上严重暴力事件时,海警机构工作人员除可以使用手持武器外,还可以使用舰载或者机载武器;此外,在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可依法使用武器的前提下,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值得一提的是,12月20日,中日双方以视频的方式进行了第十三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会议。在此次会议上,中方再次重申了在钓鱼岛等问题上的严正立场,敦促日方切实尊重中方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停止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