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11 21:00 只看TA 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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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调查清楚,还他一个清白,无所谓的赔偿已经不怎么重要了,怎么不不能还新娘一个新郎还父母一个儿子。中年丧子不能不说是一大悲哀,换做是谁都不能接受的了的。等肇事者结婚以后做了父亲他能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吗?咱中国的道德底线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家要是真的这样做了,其实这世界会美好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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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11 21:09 只看TA 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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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楼的你脑子是不是被车撞坏过了,什么家产过亿却从不炫耀的孩子。什么凭什么香港飚车就可以,杭州飚车就要受指责呢。我从一个普通人的看法。胡斌如果法律公正你就的坐十五年。赔死者家属五十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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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fer 发表于 2009-5-11 22:04 只看TA 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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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尤其是没有受过苦的新一代人,搞不清自己的信仰,喊着所谓的“我的地盘我做主”,用商品标示自身价值,实际上你能做主的东西很少,没有父母所赐生存都成了问题! 这也归功于他们的父母,第一批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中国人,很不巧经济战胜素质教育,导致教育出现偏差,自己的为所欲为导致一个生命的消逝,不管他事后是否后悔自己的行为,对于逝者他事后一切都显得无力苍白。 至于那个“韩寒”,除非他主动示好,否则他永远会被排斥在主流权势之外,唯一对他感兴趣的就是挖掘商机的商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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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12 00:04 只看TA 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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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现在想想还是比较气愤,虽然已经回过帖,但我还是要再说两句。 我来预测一下杭州JJ的最终认定结果: 胡某驾驶的超级三菱改装跑车当时属正常行驶时速大约6到7公里,而过马路的谭卓步行速度过快,时速超过100公里/小时,应该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因此判定谭某撞胡某的高级跑车事实成立。据此判处谭某家人对胡某及家人赔礼道歉,并承担赔偿金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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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12 01:15 只看TA 1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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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句同意,但下面那句我却不怎么认同了 20岁,16岁就负完全刑事责任了,18岁也负了完全民事责任了 一个有钱人的公子,懂得肯定要比一些穷乡僻壤的农村娃娃多吧,这点还不知道? 一直住在城市里,看到听到的撞与被撞也比其他人多吧?更别说是个开改装车的了 男孩?别对我说他还是纯的,谁信? ......... 不多说了,再说我就忍不住骂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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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12 01:31 只看TA 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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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的社会我们只能说下自己的感受罢了,没什么公平之说。就算是说还要看在什么地方说,弄不好自己也要惹上麻烦。在这个不平等金钱万能的社会我们普通百姓只能万分小心的夹着尾巴做人。有句电影台词说的好“安全第一”我们没权没势的就只有时刻小心再小心,不管任何事情都要做到,哪怕过马路都要仔细的看下有没有那位少爷在开没开快车,咱惹不起总能躲的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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